一、出台背景
按照《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蛋鸡肉鸡养殖场(户)一次性补助工作方案和生猪屠宰企业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农委计财〔2020〕19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区申报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蛋鸡肉鸡养殖场(户)一次性补助申请资金和生猪屠宰企业补助申请资金进行市级核查。
二、政策内容
新冠肺炎期间蛋鸡养殖场(户)核查情况:共10个区,978养殖场户,核查蛋鸡1096.5277万只,补助金额合计822.3957万元;
肉鸡养殖场户核查情况:共8个区224家养殖场(户),核查肉鸡577.4996万只,补助金额合计577.4996万元;
生猪屠宰企业核查情况:共6个区18家企业,核查生猪65230头,补助金额合计391.38万元。
同时,要求各区农业农村委积极商区财政,尽快尽早将资金兑付。
政策文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蛋鸡肉鸡养殖场(户)一次性补助资金和生猪屠宰企业 补助资金市级核查情况的通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镇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乡镇时评网 xzsp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