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乡镇时评网!
当前所在: 首页>>涉农资讯

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报告对农机购置补贴提出三个建议

2020-09-08 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还需完善,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报告指出:从检查情况看,一些地方反映当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逐年减少,与农民的实际购机需求相比出现一定缺口,一些地方则反映目前传统农机已趋于饱和、产出效益下降,农民购机意愿在降低,这反映出当前补贴机具机型供给还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实际需求,落实农机化促进法第27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精准度仍有待提升。在补贴范围上,对购置复合高效农机、适用新型机具的支持不够,一些绿色智能农机需求旺盛,但能够纳入补贴范围的机型不多,当前全国丘陵山区机具补贴资金占比由2012年48%下降到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果业面积2200余万亩,大部分已进入盛果期,但部分果树修剪、果实采收、果品初加工等机械不在补贴范围,出现农民“想用补不了”的情况。在补贴程序上,购置补贴需要20天公示期,再加上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兑付的时间,从购机申请到资金兑付周期较长,影响购机者资金回流。在补贴实际操作中,农民购买农机为先买后补,感到资金压力较大,有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为促进销售替购机者垫付资金。农机化促进法第3条对金融扶持农机化发展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可操作的制度性安排,目前银行信贷对农机融资需求支持不够,农机保险保费补贴标准较低,保险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有待提升。农机化促进法第34条对购置补贴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规定还需细化,对一些违规企业的处罚依据不充分,打击力度偏弱。报告建议:贯彻落实好农机化促进法第27条、第34条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的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发挥补贴政策效益,切实提高农民获得感,增强政策满意度。一是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制订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稳定农机企业和购机农民的政策预期,确保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重点机具补贴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各地农业发展实际和地区差异性,在补贴范围、补贴资质、分档定补、新产品补贴等方面赋予省级更大自主权,鼓励支持省级财政增加补贴资金投入。二是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准性。围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国家农业战略需求确定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将丘陵山区等薄弱地区,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等薄弱环节,畜牧水产养殖等薄弱领域,以及与农业绿色生态发展相关的农机具优先纳入补贴范围。实施差别化补贴,适当降低饱和农机具补贴上限额度,对优先补贴农机具按30%的最高额给予补贴,实现“优品优补”。探索将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与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环境相关的农机装备购置补贴纳入“绿箱”政策支持,研究制定促进电动化和智能化农机装备使用的支持政策。三是完善购置补贴方式和管理方法。合理确定农机购置审核、信息公示、资金兑付时间,督促地方限时办结、及时兑付,加大补贴资金审计力度,确保政策廉洁高效实施。积极探索购机贷款贴息支持,推动开展农机金融租赁业务。完善农业机械装备登记管理办法,推动农机装备确权登记,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大型农机抵押融资贷款业务。将农机保险纳入保费补贴范围,落实好农机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提高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细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规定,明确对生产销售补贴产品的企业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处罚措施,加大惩戒力度。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tzl_13578/tjsnjgzbtxxgkzl/gzjx/202008/t20200826_3542168.html
上一篇: 市农业农村委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下一篇: 市农业农村委召开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调度会 推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镇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京ICP备11019690号-100

乡镇时评网 xzsp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