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田横中队在“砺剑护农”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内部分的农资经营部的购销台帐不完善,执法人员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些农资经营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下达了责令整改书。当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仍有农药经营户不执行农药购销台帐,执法人员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给予相应处罚。
农药购销台帐是规范农药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重要抓手,是农药从业人员诚信经营的重要体现。《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农药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企业、购买人、销售日期等内容。销售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农药购销台帐建立和完善有助于化解农资纠纷,是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
今年以来,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农资店339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0余份,因不执行农药购销台帐行为立案2起,大部分农资经营户的农药购销台帐已经建立起来,农药市场经营秩序日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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