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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黑龙江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

2020-09-08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黑农厅函〔2020〕715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充分展现我省农村创新创业者的精神风貌和创新创业实力,宣传推介一批创新性强、适用面广、成功率高、示范性好的项目,激发返乡入乡在乡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形成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好氛围,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的通知》(农办产〔2020〕7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决定举办第四届黑龙江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激情创新创业 梦圆乡村振兴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搭建成果展示平台、励志故事讲台、创意比拼擂台,荟萃新农民风采、新创意灵感、新技术成果、新业态类型,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为实现全面小康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参赛选手及项目 

  (一)参赛选手条件 

  返乡入乡在乡创新创业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农村创新创业者,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农村创新创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业绩突出。 

  3.年满18周岁(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须为创业项目的创办人或共同创业者,从事创业经营已满1年。 

  5.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参赛项目要求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激发创造活力的农村创新创业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要体现扎根乡村、带动农民,所属行业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信息产业和其他乡村新型服务业。鼓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以及在决战脱贫攻坚中贡献突出的各类乡村产业项目参赛。 

  3.经营规模适度,具有良好示范作用,创业模式和经验做法可借鉴可推广。 

  4.经营管理理念创新,技术先进适用,市场竞争力较强,符合环保理念。 

  5.国家级贫困县的参赛项目,带动贫困户数量要达到带动农户总数的30%以上。 

  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款项等情况。 

  7.在往届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再参赛。 

  (三)参赛分组安排 

  根据参赛项目经营主体(乡村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的创办年限(截至2020年6月30日)和营业收入情况,分设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初创组: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的经营主体或创业项目,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创办时间不超过6年(含)的主体或项目,但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可参加成长组比赛。 

  2.成长组:创办时间在6-10年(含)之间的经营主体、创业项目,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 

  四、主办单位和比赛流程 

  (一)主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主办,各市(地)农业农村局协办,黑龙江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承办。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比赛流程 

  大赛分为县(市、区)推荐、市(地)晋级赛、省级决赛三个环节进行: 

  1.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动员各类返乡入乡在乡创新创业人员自愿申报,广泛征集参赛项目,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按照初创组和成长组分类、择优向市(地)推荐,名额不限。 

  2.市(地)晋级赛。各市(地)农业农村局可根据县(市、区)推荐报名情况,自行确定比赛方式和选拔标准,具体可参考省级决赛相关流程和评选标准。每个市(地)至少向省里推荐初创组和成长组各一个参赛项目,5个县(含5个县)以上的市(地)每组至少推荐两个参赛项目。 

  3.省级决赛。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推荐项目进行初审,确定省级决赛参赛名单。省级决赛将视情况进行现场路演或线上演示,采用PPT演讲“5+3”互动答辩方式,即每个参赛项目进行5分钟PPT项目展示、3分钟提问答辩。专家评审组将围绕项目的创新性、成长性、示范引领性以及核心竞争力等4个方面10个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合议打分(打分具体指标参照附件4)。初创组和成长组将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1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初创组和成长组的一、二等奖获奖项目将由省农业农村厅推荐参加全国半决赛。 

  (三)参赛资料提供 

  1.参赛者报名材料。参赛者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参赛报名表》(附件1)、《项目计划书》(附件2),参赛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证明材料,项目成长过程和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可提交专利证书、特色产品认定证书、销售合同等,以及符合参赛要求的证明材料。参赛主体提供的所有文字材料、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尚未登记注册的创业主体,请提供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创业证明材料)。 

  2.市(地)需汇总上报的材料。包括市(地)推荐报告、《市(地)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附件3)、参赛者报名材料以及5分钟项目展示PPT(用于决赛现场展示)。每个参赛项目材料需单独装订。需报送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由各市(地)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上报(发至snwfpb@163.com)。 

  (四)时间安排 

  市(地)晋级赛应于7月底前完成,所辖县(市、区)参赛项目推荐时间安排由各市(地)自行确定,市(地)晋级赛后应于7月31日前上报相应材料。省级决赛拟于8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开展推荐选拔活动。各地要成立领导组织,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组织宣传、报名受理、选拨推荐等各项工作。要加强赛前动员,鼓励更多有实力的选手参赛,推出更多创新性强、创意突出、市场潜力较大的优质项目。 

  (二)赛训结合,保证质量。要坚持赛训结合、以赛带训,以训助赛,把赛前培训放到和组织现场比赛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通过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培训,着力帮助参赛选手提高创新创业实战技能,提升创新创业项目质量。 

  (三)严格规范,公平公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评价标准和要求,确保把优秀的项目推荐上来。参赛的单位和个人免收培训及参赛费用。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以大赛名义向参赛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四)宣传引导,扩大影响。要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媒体、网络、报纸等多渠道宣传报道,积极、及时地将收集整理的文字、照片、视频等宣传报道等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21号2号楼502室 

  联 系 人:杨晓宇 韩德亮  

  电    话:13644504097  15645192017 

  电子邮箱:snwfpb@163.com 

    

  附件:1.参赛报名表 

  2.项目计划书(参考模板) 

  3.市(地)推荐参赛项目汇总表 

  4.第四届黑龙江省农村创新创业项目创意大赛评分表      

  下载附件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wstz/202007/t20200723_8058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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