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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田建设投资模式 夯实农业稳产保供基础——滁州市发行14亿元专项债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0-09-08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滁州市是农村改革发源地凤阳县小岗村所在市,素有“皖东粮仓”之称,一直高度重视农田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厅关于推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积极创新农田建设投资模式,开展高标准农田专项债发行探索,持续推动新时代农田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高位推动,落实“硬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厅关于推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谋划、主动汇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6月初,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作为发债主体,对已发行的第二批乡村振兴专项债要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第三批专项债申报要安排高标准农田项目。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多次召开农业农村、财政、金融等部门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发债工作方案。县市区成立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推进专班,压实责任,进一步将发债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部门联动,打出“组合拳”。6月下旬,市农业农村局及时会同市财政局召开代理银行、项目编制单位、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高标准农田发债工作,培训相关业务知识,制定任务书、立下军令状、把准进度表。按照“三明确一统一”(即:明确各县市区作为发债主体、明确以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和工程出租收入等作为主要偿债来源、明确发债资金新建高标准农田投入标准为3000元/亩,统一与代理行合作),精心编制实施方案。7月上旬,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再次召开发债工作推进调度会,要求确保在7月中旬前完成县级发债资料的申报工作。

  三是示范带动,下好“先手棋”。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新增耕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意见》,就项目申报主体和条件、选址和资源调查、立项和工程实施、指标使用和验收等做出明确规定,为发债项目资金平衡提供政策支撑。根据《意见》规定,7月中旬,对全椒县大殷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435.8亩进行验收确认,县政府拿出新增耕地指标收益2000万元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滁州市全椒县、来安县分别在第二批专项债中安排7000万元、50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全市高标准农田发债工作提供了学习和借鉴案例。

  四是强力促动,按下“加速键”。为有序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发行工作,确保在全省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发行,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工作推进督导力度,建立县区日报告、市周通报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发债工作进度,帮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保证各项工作按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同时,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对各县区编制的“一案两书”发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目前,全市4个县区本次申报的12.8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已通过8月份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下一步,该市将按照新建3000元/亩、提质改造1000元/亩的标准,启动实施71.79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6.5万亩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同时,正在谋划推进下一批4个县区15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申报发行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ntjs/ntzx/53965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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