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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宣传贯彻《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2020-09-08 作者:佚名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1日起,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将农用薄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予以规范,标志着农膜管理进入全链条监管的新阶段。

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墙报、张挂条幅、入村宣讲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向农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普及农膜回收责任意识。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楼张挂《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宣传条幅

  为进一步落实部门管理职责,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膜回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深入掌握农膜使用现状。按照全国农业资源与环境统计要求,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2020年农膜使用现状调查,在全面掌握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各环节的具体情况基础上,重点摸清农膜使用、回收现状。二是加快建设农膜回收体系。全省各地结合实际尽快制定辖区内农膜回收具体办法,将农膜回收体系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垃圾处理、农资销售等体系相结合,按照“六有”标准,推进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形成回收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农膜台账建设。按照《管理办法》关于农膜销售、使用、回收环节的有关要求,监督指导各相关主体认真建立三套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四是联动强化农膜市场治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农膜专项行动,对所有农膜销售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农膜经营者的销售台账、农膜产品的质量和标签标识,对未设立经营台账、农膜产品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严格整改、依法查处。五是切实加强农膜回收宣传。将宣传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监督指导各相关主体严格落实农膜回收的法律责任。针对农膜使用者,结合日常监督、入户调查等工作,做好入户宣传;针对农膜销售者,结合日常监督、执法巡查等工作,做好执法宣传。

  近年来,湖南省以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为发展方向,积极开展试点示范,不断加强科技攻关,协调推进部门联动,着力推进农膜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2019年全省农膜回收率达80.2%。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gzdt_5/202009/t20200907_13705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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