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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类音视频千万别碰,已有网民被判刑!

2020-09-23 作者:佚名 来源: 七一网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

  各种音视频传播速度也在加快

  然而有些人为了寻求个人刺激

  大量下载存储内容暴力、血腥的暴恐音视频

  殊不知,这种不经意的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

  

  案例一

  2018年9月,重庆市巴南区网民傅某某利用互联网大量收集、存储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暴恐音视频,被巴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

  2019年7月15日,江某某在微信群内传播一段暴恐视频,该视频的背景音乐为阿拉伯语,内容为一男子近距离使用枪支对他人爆头,全过程使用慢速摄像机拍摄,详细录制了子弹发射、穿过头部的情形,场面极为血腥。该行为构成非法传播暴恐视频,江某某被武进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三

  2020年1月5日,野某某使用手机通过搜索引擎,下载暴恐视频进行观看,视频内容是监控拍摄的某暴恐事件的画面,画面中有很多人受伤躺在地上。该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暴恐视频,野某某被溧阳市公安局责令写保证书后教育释放。

  案例四

  2020年1月期间,马某某从网上下载数十部非法宗教音频,并存储在随身携带的手机中。该行为构成持有非法宗教音频,马某某被武进公安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

  案例五

  2020年6月,厦门一网民陈某杰因传播暴恐音视频,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六

  近日,江西赣州市一网民胡某某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音视频,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哪些图文视频不能看?

  ·含有煽动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图片、音视频;

  ·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图片、音视频;

  ·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图片、音视频;

  ·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图片、音视频。

  

  警方提示

  根据《刑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明知是载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图书、报刊、文稿、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服饰、标志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公安机关一旦发现查实将依法严厉查处。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56483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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