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11月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山东省先后组织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渔业安全隐患拉网式专项排查”等行动,共派出检查组763个次,出动检查人员1867人次,检查渔港码头5496处次,检查渔船1593艘次,渔业生产单位463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14起。
“山东省注重抓好基础建设,不断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渔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信导航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力度,60马力以上渔船全部配备AIS防碰撞系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与渔政管理处处长梁勇介绍,同时,每年组织开展预防商渔船碰撞警示教育培训,深入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宣传培训、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三到位”,提升渔民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近期,山东省出台了《渔船安全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渔船出航生产、遇险应急、安全消防等操作管理。“《渔船安全操作规范》和之前制定的《渔港安全管理规范》,是我们在全国各省市率先制定的海洋渔业安全地方标准,一个强调的是渔船航行、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一个强调的是渔船在港期间及港区的安全管理,两项标准相辅相成,共同保障渔业生产安全。”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副总队长、二级巡视员程玉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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