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20﹞40号)要求,9月13至14日,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了第二次监督抽查工作。此次监督抽查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科负责,共出动12人次,深入连山区、南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果蔬种植大户进行随机抽样,共抽取了番茄、黄瓜、辣椒、普通白菜、韭菜、葡萄、桃、苹果等果蔬类农产品样品16个。
所有抽检样品送至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检验,检测项目包括甲胺磷、对硫磷、氧乐果、灭多威等共计15项。经检测,16个样品全部符合标准,合格率100%。
通过开展监督抽查,有效督促各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种植农户等生产主体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禁限用投入品使用的相关规定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切实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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