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组织应把维护党旗、党徽的尊严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教育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自觉使用规范的党旗、党徽及其图案,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悬挂党旗党徽,应当置于显著位置。
2.使用党旗党徽及其图案,应当严肃、庄重。
3.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旗党徽。
4.党旗党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
党的各级组织应经常对使用党旗、党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当事人党的纪律处分。
来源: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镇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乡镇时评网 xzsp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