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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纪委官网点名的“内鬼”都有谁?

2020-11-12 作者:佚名 来源: 七一网

  

  又有一名纪监部门“内鬼”被中纪委点名。

  记者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10日发布援引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消息:日前,经兵团党委批准,兵团纪委监委对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巡视员黎明强(兵团纪委原副书记、监委原副主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黎明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缺失、纪法意识淡薄,带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坏“两个维护”,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为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打招呼谋取利益;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过程中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充当“内鬼”,致使有关案件查办没有取得良好效果,给党的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严重破坏兵团政治生态和兵团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阻碍兵团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纪监部门点评:黎明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鉴于黎明强在审查调查期间能如实、主动交代问题,认错态度诚恳,悔错改错真诚,主动上缴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宽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兵团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兵团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黎明强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至一级科员)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官方简历显示,黎明强,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四川安岳人,在职本科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黎明强2009年3月出任兵团纪委办公厅(干部管理室、政策法规室)主任,此后历任兵团纪委常委、秘书长,兵团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今年1月调任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巡视员,今年5月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免去黎明强兵团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转发的处分通报中,明确点出了黎明强“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过程中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充当‘内鬼’,致使有关案件查办没有取得良好效果,给党的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严重破坏兵团政治生态和兵团纪检监察干部形象,阻碍兵团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发布或转载的处分通报中,被直接点名为“内鬼”的干部并不常见,除了刚刚发布的黎明强之外,还有去年1月被双开的安徽省委第七巡视组原副组长胡洪涛、去年11月被双开的广西银保监局党委原副书记赵汝林和今年4月被双开的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

  纪监部门点评:胡洪涛身为纪检监察和巡视干部,背离理想信念,践踏职业操守,在办案、巡视过程中,跑风漏气、通风报信,充当“内鬼”,以案谋私,搞权钱交易,严重败坏了纪检监察和巡视干部形象,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应予严肃处理。

  赵汝林身为金融监管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背离依法监管、为民监管、廉洁监管的初衷;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与被监管对象“猫鼠一家”,充当不法商人“内鬼”,从金融监管者沦为金融风险制造者;生活腐化,道德败坏。赵汝林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刘金明身为金融监管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背离金融监管初衷,弃守监管职责,与被监管机构“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乐于当“内鬼”,对有关被监管机构野蛮扩张大肆放水,助推金融风险;破坏监管队伍风气、监管机构政治生态,造成队伍管理、业务监管“双失守”。刘金明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上述4人中,黎明强、胡洪涛属于纪监部门干部,赵汝林、刘金明则是金融监管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56775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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