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7日,大邑县在斜江河开展集中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河长办、晋原街道和青霞街道等单位领导及禁捕协助巡护人员参与,此次活动共增殖放流鲤、鲫、草等鱼苗1.3万尾。活动中,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和县公安局民警分别向现场人员就常见禁用渔具和“电、毒、炸”等涉渔刑事案件进行讲解和宣传。
“十年禁捕”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和检法两院多次会商,针对“禁捕、禁渔”期间,生态破坏不严重,未达到犯罪标准,违法行为轻微的违法捕鱼行为,探索创新“行政处罚+”模式。在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生态进行修复补偿。本次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的鱼苗,全部来源于2021年上半年受到行政处罚同时被追究生态补偿责任的12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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