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金融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乡村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形成乡村产业兴旺发展格局。2019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办法(试行)》,设立产业振兴专项扶持资金,通过“政银”风险共担方式,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经过近两年的政策实施,全市金融扶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缓解了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推动构建了产业化联合体金融扶持模式,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贫困户)”“合作社+农牧户(贫困户)”组织合作模式,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扩大金融机构的参与度与乡村振兴贷款的覆盖面,做实做好做优金融扶持产业振兴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农牧局联合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拟公开招募2-3家合作银行,切实满足我市“三农三牧”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真正体现鄂尔多斯金融扶持乡村产业振兴的政策优势和地方特色,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现代农牧业高质量发展。请意向合作金融机构于4月19日前,将公开招募报名表报至市农牧局发展规划科。
联系人:段慧媛 联系电话:8581271邮箱:esnmjghk@163.com
附件:公开招募报名表.doc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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