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亳州市粮食烘干设备和蔬果冷藏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亳政办秘〔2017〕260号)要求:我市2017年新建蔬菜水果冷藏库65座,每座冷藏能力不低于100吨。其中,谯城区20座,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各15座。
蔬果冷藏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蔬菜、中药材、水果、鲜食玉米等规模种植的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市级以上(含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项目建设。优先扶持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
蔬果冷藏库建设项目奖补标准按冷藏库实际购买设备价格的40%给予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的标准承担。每座冷藏库财政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40万元。
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模式,各县、区农委负责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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