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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天气下水产养殖防灾减灾措施

2021-07-18 作者:佚名 来源: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7月以来,我市降水频繁,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局部地区出现大暴雨。为防范极端天气可能造成部分地区江河水位上涨、池塘堤埂坍塌或大面积过水等灾害,降低鱼虾逃逸或发病死亡等损失,现制定极端天气下水产养殖防灾减灾措施如下。

  一、提高水产养殖防灾能力

  (一)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全市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养殖主体需持续密切关注当地天气预报及暴雨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二)检查加固养殖设施。检查池塘、虾田的堤埂,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固加高堤埂,在缺口处固定好围网,以防逃逸。

  (三)检查疏通水渠排洪沟。认真检查养殖场、池塘、虾田的水渠、排洪沟,进排水系统是否畅通,认真做好加固和修复工作。

  (四)加强设施设备检修。检查并维护好养发电机、增氧机等设备,防止因暴风雨造成停电无法开启增氧机等设备。

  (五)做好生产资料储备。极端天气来临前,储备好饲料、渔药、柴油等生产资料。

  (六)强化饲料营养。在饲料中添加复合维生素C、免疫多糖等营养类物质,以增强养殖品种的抗应激能力。

  二、加强水产养殖生产管理

  (一)定期巡塘巡田。极端天气下,每天早晚巡塘巡田,观察鱼类、虾类活动情况,检查有无堤埂出现缺口、是否出现浮头、是否发生逃逸等,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二)做好增氧措施。有增氧机的池塘要经常开启增氧机,特别是晚上和后半夜。遇到阵雨、连续闷热或天气突变的情况,开机时间要延长。没有增氧机的池塘,建议每隔3-5天使用一次增氧剂,在后半夜使用效果最佳,以增加池底溶氧,减少池底有害物产生。养殖密度较大的,应增加使用频率。

  (三)加强水质调控。使用底质改良剂,同时配合增氧剂使用,每7-10天使用1次,以消除底部有机质分解产生的有害物,并抑制病菌繁衍,保持底质良好,防止水质恶化。另外,在不下雨的上午建议使用1-2次EM菌。

  (四)强化病害防控。以预防为主,提前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在极端天气到来前,趁天晴,根据水体实际情况,使用杀虫药泼洒一次,隔2天再进行一次消毒,消毒工作要定期开展,建议使用刺激性小的碘制剂。极端天气下,水质易恶化造成“暴发性出血病”流行,并伴有大规模的寄生虫病。一旦发现疑似症状时,切忌盲目使用药物,应及时确诊,合理用药,推荐使用温和性杀虫、消毒制剂。

  三、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一)开展灾后生产自救。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及时组织养殖户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减少灾害损失,及早恢复生产;引导养殖户参加渔业互助保险,提高今后养殖过程中的防灾抗灾能力,保护养殖利益。

  (二)抢修养殖基础设施。一是尽快修复电力、道路、水渠和房屋等基础设施,畅通道路、恢复供电。二是抢修倒塌和冲毁的堤埂和进排水系统等。三是修理渔业机械设施,对过水的增氧机、水泵、投饵机等养殖设备,应抓紧拆卸、烘干、冲洗并进行检修和维护。

  (三)抓好病害防控工作。一是组织养殖户迅速将养殖水域的死亡个体打捞上岸,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次生灾害发生。二是及时对池塘等养殖水体进行清理、消毒,可用生石灰、漂白粉等消毒,杀灭随雨水、洪水带入的病菌,并适时使用微生物制剂和底质改良剂来改善水质及底质;对过水的池塘应尽快清除水面垃圾、杂物以及池塘里的淤泥,并排出表层淡水,适量添、换水,增加增氧机使用时间,促进水体交换和增氧;三是加强疫病监控,对重点灾区重点水域进行严密监测,严防“大灾之后起大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加强对灾后生成药物使用的指导,杜绝使用违禁药物。

  (四)做好养殖动物补充。在抢收留存养殖动物的同时,对养殖场、池塘、虾田养殖生物的逃逸、死亡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相应调整养殖密度,确定补放品种及放养量;当养殖密度低时,按照规格大小应考虑并塘,重新选择生长快、适应性强,效益好的品种进行养殖,争取当年能够上市。被淹的苗繁场要把保存亲本作为恢复生产的重要工作,做好转塘并塘,并加强饲养管理;转塘并塘时,要尽量减少对亲本的损伤,并做好消毒防病工作。

   (五)加强科学投喂管理。极端天气后,水质变瘦,天然饵料生物量减少,难以保证养殖生物正常生长的营养需要,而且水产动物受到强应激影响,应及时加强营养,投喂优质饲料,并在饲料中定期添加多维、免疫多糖等生物制剂,同时要注意连续降雨和洪灾后饲料易发生潮解和霉变,投喂前应当检查质量,已变质的饲料不得投喂;并加强巡查和水质监测等管理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养殖记录。


原文链接:http://nyj.yichang.gov.cn/content-43871-20964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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