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强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通州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试行)》草拟了《南通市通州区非法捕捞案件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规范》。
5月19日,通州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通过现场座谈,对该《规范》进行了细致评审,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该《规范》符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试行)》要求,可操作性强,系省内首创。
该《规范》的实施对非法捕捞案件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工作带来便捷,进一步保证相关评估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高效。(撰稿人: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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