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部分)共538万元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共538万元,专项用于贷款贴息支出。本次补贴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
二、有关企业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的范围使用,并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管理,以备以后检查及审计。
附件: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部分)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4日
(联系人:洪芮;联系电话:88231292)
附件下载: 附件:2021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部分)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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