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做好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62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工作,于7月23日至8月5日期间分别派出检查组到苍梧、岑溪、藤县、蒙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建设、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实验室活动开展(特别是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三废”处理及记录档案等情况。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对照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检查。检查完毕后,及时把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生物安全隐患进行现场反馈,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指导意见,要求限时进行整改到位,防止我市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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