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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巩义段从4月1日起实施全面禁渔制度

2022-04-08 作者:佚名 来源: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巩义市从4月1日起到7月31日全面实施黄河禁渔期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捕鱼行为。

  巩义市伊洛河康店大桥至河洛汇流段为国家级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是黄河鲤的主要产卵和繁殖场。2018年以来,巩义市持续实施禁渔期制度,深入开展渔政“亮剑”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黄河流域水域生态和渔业资源。今年,禁渔期更是由原来的4月1日至6月30日延长为4月1日至7月31日,比之前增加了1个月。

  禁渔期内,巩义市将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禁渔工作。一是畅通举报途径。采取张贴公告、媒体报道等方式开展禁渔宣传,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一旦发现有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行政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等处理措施;二是强化专项执法。结合“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巡航检查和蹲点驻守,坚决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网具,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严肃查处组织化、链条化非法捕捞;三是发挥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公安、海事等部门联勤联动,从严从重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严禁水产市场、饭店等销售、收购、经营、加工、运输在禁渔期及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切实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良好氛围,促进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恢复。

  (编辑:刘璐)

  


原文链接:http://zzny.zhengzhou.gov.cn/zwdt/6344627.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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