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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县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2022-06-17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卫生院公卫医师韦兴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1月23日,韦兴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一平路朝阳路口400米处,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28日,韦兴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五里香社区党总支部党员银冠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2月4日,银冠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罗城仫佬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沿江路口50米处,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15日,银冠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五里香社区党总支部党员卢恺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0月24日,卢恺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桂平市蒙圩镇陶瓷城路口附近路段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15日,卢恺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城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425/gxjjw62661399-1707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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