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制定印发《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事宜报备管理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高法、自治区检院和自治区司法厅分别召开党组(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各监督单位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干警职工和离退休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实施办法》各项规定,严禁借机敛财、铺张浪费和搞封建迷信等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子女升学事宜问题发生。机关纪委要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续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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