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乡镇时评网!
当前所在: 首页>>反腐倡廉

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22-07-29 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日前,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盘锦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支队原二级警员毕维善破坏执法环境问题。

  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毕维善在办理6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相关人员逃避或减轻处罚等,收受钱款共计2.38万元。2022年4月,毕维善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盘锦市盘山县高级中学原校长周凤山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18年至2022年,周凤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承包经营县高中超市、向县高中提供教辅材料的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共计82.5万元。周凤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周凤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台子支行原行长李英破坏经营环境问题。

  2012年11月,李英在任原市商业银行盘山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授意信贷员尽快“走手续”,在未认真履行贷前调查的情况下签字通过贷款审批,向盘山县某公司违法发放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2013年3月到2017年1月,李英在任原市商业银行盘山支行、双台子支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或他人贷款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25万元。李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李英被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7/28/03012860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营口:同心颂廉洁 传承好家风

下一篇: 安远:精准监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乡镇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京ICP备11019690号-100

乡镇时评网 xzsp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