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农牧厅主题日活动的通知》和兴安盟食安办《关于开展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2022年9月14日,兴安盟农牧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事业单位在乌兰浩特市五一广场开展宣传活动。全盟共设置6个分会场,各旗县市均开展宣传活动。兴安盟农牧局党组成员刘文明出席活动。
宣传活动以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你我,人人有责为主题,印刷发放禁限用药名录、《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2763-2021)解读明白纸、《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量》(GB31650-2021)解读明白纸、蛋鸡产蛋期、豇豆、芹菜、韭菜等十一个重点品种技术性指导意见等宣传材料300余份。
2022年9月2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兴安盟农牧局印发展板和宣传单。为群众详细讲解相关要点。
宣传活动采用电视、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宣传媒介,播放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小视频,直播农牧厅主会场领导讲话。
通过深入开展农畜产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农畜产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集中展示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尽责、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食品安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浓厚的农畜产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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