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读
由于市、县级机构职能调整和人事变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出现监管执法工作衔接不顺畅、案件调查不深入、问题纠纷处理不及时、少数种子市场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为有效解决监管执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切实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和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用种安全,特制定本通知。
《通知》主要围绕压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和要求,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强化监管检查举措,主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和苗头问题、现象打击和治理。明确生产经营行为奖惩范围和内容,加强对违法违规和不守诚信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和限制,强化对一直以来守法诚信企业,酌情减免检查频率,并在种业扶持政策、业内评选评优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是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更好发挥种业在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基础保障。
咨询处室:种业处 联系方式:0551-6261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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