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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2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3-12-31 作者: 来源: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2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和省科技厅、楚雄州科技局《关于做好2012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2012年度科普统计工作,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范围

科普统计工作由县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完成。本次统计填报单位包括: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环保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总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经信局、县民宗局、县安监局、县粮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1家部门以及国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二、报送统计数据要求

1.各单位接通知后,要明确专人负责,按要求填写调查表,审核数据,并将本单位的调查表一式三份报县科技局。

2.报表第一页的单位名称必须写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

3.凡在表2“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每个“科普场馆”均需单独填写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它相关数据填报为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

4.各数据指标严格按表下角的注解要求填报,经费填报以万元为单位,填报表1“科普人员”的单位必须填报表3“科普经费”,原则上谁用谁统计。

5.表5科普活动中“科技活动周”科普专题活动次数由县科技局统一填写,县级科普统计各有关部门不用填写。

6.统计报告期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三、报送统计报表时间

请涉及单位于2013年6月5日前将科普统计调查表报县科技局,由县科技局统一录入数据库后报送州科技局科普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科技局 张正清 普永学 联系电话:7711416。

邮 箱:sbkjjbgs@126.com

附件:科普统计调查表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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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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