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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农药)罚〔2023〕1号

2023-05-11 作者:佚名 来源: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011158671/2023-11308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日期:2023-04-28
标题: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农药)罚〔2023〕1号
文号:襄农(农药)罚〔2023〕1号主题词:
生效时间:终止时间:来源:法规科

  

  

  

  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经营劣质农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农(农药)罚〔2023〕1号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李兴莲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7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位于东津新区东津镇东津路41号李兴莲经营的农资门店检查时,发现门店柜台摆放有3盒高效氟氯氰菊酯农药,该批农药包装盒标称生产企业为南通联农佳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标注商标为日本佳田化学(株)中国有限公司“佳田百树®”,高效氟氯氰菊酯含量为10%,剂型为微囊悬浮剂,规格为10毫升×100袋,净含量1000毫升。经调查核实,该批氟氯氰菊酯是李兴莲于2020年8月10日从经销商雷平安处购进,购进数量为300袋(10毫升/袋),该批农药生产日期及批号为20200326,质量保证期为2年。截止2021年12月8日,该批农药已销售50袋。2023年3月7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剩余250袋该批农药已经超过质量保证期,仍摆在柜台销售。

  行政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超过质量保证期的高效氟氯氰菊酯250袋;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4月26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305/t20230504_3211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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