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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膜使用与回收行为,护航农业绿色发展

2023-06-07 作者:佚名 来源: 徐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贾汪区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抓好农用薄膜的科学使用与回收。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微信群、一封信、宣传展板、宣传条幅等方式宣传《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为不合格产品。引导大家购买地膜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农资门店,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索取购销凭证,千万不要只为了省钱,购买三无产品,更不要购买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二是指导科学合理使用地膜。对覆膜种植产出效益没有明显增长,正常种植管理能满足作物生长需求的,建议尽量减少使用或不使用地膜。对必须覆膜种植的,要使用强度高、易回收的标准地膜或全生物降解地膜。

  三是引导及时回收废旧地膜。普通的聚乙烯地膜(PE地膜)是高分子化合物,在自然条件下很难分解或降解,残留在土壤中,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污染,影响耕作和作物生长,降低产量。因此大家要及时捡拾农田中的废旧地膜,莫让地膜变“地魔”。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规范农业生产。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和农用薄膜。”“农用薄膜使用者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用薄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用薄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不按规定及时回收农用地膜是违法行为。请大家不仅要以实际行动守法,还要对违法行为进行积极监督,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投诉、举报。(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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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30601/cb827570-a4d2-4afb-8911-830a1e5dd3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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