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3-19426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7-26 | ||
标题: | 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农产品)罚〔2023〕1号 | ||||
文号: | 襄农(农产品)罚〔2023〕1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生产、销售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的农产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农产品)罚〔2023〕1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襄阳吉茂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91420600MA4F0A54XT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王行 | |
违法事实 | 2023年5月6日,本机关接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移送函,称2022年7月29日,在对襄阳市樊城区邓家牛腩餐馆使用的绿豆芽抽样检测中,该批次绿豆芽检验报告抽检结论为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验结果不合格。该批次绿豆芽是由高新技术开发区浩硕豆制品部提供。经调查核实,该批次不合格绿豆芽实际是由襄阳吉茂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给高新技术开发区浩硕豆制品部的。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贰拾元(¥420.00); 2.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00)。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7月24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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