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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类别 生产应用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2023-12-09 作者:佚名 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2023年中山市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改革实施的方案》(中人社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对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和生产应用专业职称评价标准进行修订。现印发2023年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类别、生产应用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请遵照执行。2022年9月发布的乡村工匠相关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同时废止。

  附件:1.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2.中山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 中山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

  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12月4日

  

  附件下载: 1.中山市乡村工匠经营管理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docx

  附件下载: 2.中山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50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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