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一规划两纲要”要求,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法治宣传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惠州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地落实。
一是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各党支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截至目前,我局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0余次,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近20次,专题研讨6次,“惠农论坛”19次。二是围绕《惠州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涉及我局职责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印发《惠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和时间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全力推动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落地。
(三)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三者合一”。
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党组书记、局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调整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惠州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制度;推动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落实责任体系,班子成员年终述职报告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今年以来,以局党组(扩大会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形式听取重点工作汇报64次,讨论重点工作资金分配事宜29次。
(四)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1.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制度化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惠州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领导干部重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民法典等相关内容。高标准完成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任务,我局(含局属各单位)参考人数289人,参考率100%,优秀率100%。二是完善考核工作机制。把学法、守法、用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内容,以考促学,以学促干。
2.强化普法依法治理。一是精心部署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重点清单,对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学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二是开展专题普法。先后组织参加“法德大讲堂”一把手谈法治专题访谈、“午间说法”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活动,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以《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为专题的普法讲座。三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今年来,依托农业科技下乡、渔业增殖放流、党建共建等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及咨询服务,农业农村系统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服务近180场次,覆盖全市农民群众达20余万人次;派发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传单、倡议书科普宣传资料近2万份(册)。四是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重点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截至目前,我市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90户,覆盖全市88%的行政村;我市成功创建了5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已培育5400余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目前已持证上岗,全市1325个村(社区)平均每村有4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覆盖。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今年,新认领行政许可事项(按子项)6项,新申请注册行政处罚事项1项,目前我局权责清单共439项(含惠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二是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426宗;跟踪群众办事“好差评”评价,反馈率、满意率均达100%。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100%。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定期将有关信息数据推送至“信用惠州”网站,将677家生产经营企业信息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四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与省政务服务事项关联,梳理、清查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共17件;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对7项首单非主观并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营造有温度的法治环境。五是审慎推进执法职权下放。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宜放则放”的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梳理了27项下放乡镇街执法职权事项。
4.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加强和推进立法文审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新《立法法》,积极参加省、市法制工作和立法文审工作业务培训;参与《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立法调研座谈,多次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助推我市科学、民主立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按照《惠州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指引》,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4部,无“越权文件”和“违法文件”。三是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贯彻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我局《惠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列入2021年度惠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自2022年3月31日印发实施以来,《规划》主要目标实现程度良好,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四是规范和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落实政府部门聘用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以来,局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共计61份,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8份;专项法律咨询23宗,法律讲座2场;审查文件6宗,研究立法意见4宗,累计工作时长约700小时。
5.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队伍管理。今年来,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开展专题教育、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检查、督察调研和专项治理整顿共37场次;组织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人均60学时/年以上。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办结(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均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公示;严格按照《惠州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法制审核;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依法依规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三是实现规范化、信息化执法。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县(区)农业系统行政执法全面使用“两平台”全程上线移动办案。四是开展案卷评查。2023年来,我局对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共186份(卷)开展了自查评查,其中,单位自查98份,抽查评查88份,评查结果在全市农业农村部门进行通报。五是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执法力度。大力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23年,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50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005家,立案查处案件45宗(移交农产品案件2宗),发放宣传资料4000份、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或简报10条,有力打击了各种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部门间协同执法,多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原则认真核查并严肃查处举报投诉。
6.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及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的答复情况,接受各方监督。2023年我局共承办各类建议提案61件,建议类31件,提案类30件,均全部按要求及时进行办理,办复率达100%。二是扎实推进政务“五公开”。今年来,我局在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23条、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549条、惠州农业农村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4240条,在国家、省、市组织的考核评估中合格率达100%。三是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调整我局资金审核小组,出台《重大工程项目审查制度》等制度。
7.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建立快处快决的信访调处工作机制,处理信访案件18宗,信访案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二是建立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设“民意直通车”等网络问政平台,通过网站回复业务咨询41条、新媒体回复咨询近100条、便民热线及时回复意见43条。三是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评价和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近年来,我局因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均为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以及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依法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二是放管服改革力度和举措仍需加强。依法提升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机制仍需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督力度仍需加强;优化政务服务,在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电子证照等业务的推广应用还需加强。
三是乡村依法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农村环境不断改善、农业生产不断转型升级,群众对管理模式和权益保障有了更高的要求,“三农”领域法治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乡村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法治工作力量依然比较薄弱。市、县(区)农业系统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含法制审核人员)、一线执法人员比较缺乏,综合素质水平不高,大部分人员除负责法治工作外,需兼负其他工作,难以满足执法、普法工作需求。
五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有待加强。针对近年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如《立法法》《行政复议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的学习培训覆盖面不够广,深入探讨研究较少,掌握和运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是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内容侧重于普遍性,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宣教比较欠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不够理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引,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农业农村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平稳运行。
(一)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水平,不断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力度,推进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全面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切实解决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力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与日常业务紧密融合,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和农民群众法治素养。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梳理完善权责清单、简化办事流程、落实告知承诺审批制、实施减证便民,加强监管,全力推动行政审批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配合开展“免证办”试点,推进电子证照签发,深化“证照分离”和“一照通行”改革,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完善权责一致的监管执法体制,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查处涉农违法行为。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执法检查结果如实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风险评估机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规定、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制度,加大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切实保障常态化工作机制高效运行。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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