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至22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沿海县区开展渔港渔船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围绕渔港消防栓、渔船救生设备配备、航行信号灯配备安装及防火、防汛等情况,共检查渔船、渔港12个次,督促整改问题隐患2个。
检查组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好“港长制”和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好渔业安全生产各项要求,临水作业要穿好救生衣,执行渔船编队跟帮生产,严禁渔船载客出海等违规行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制定渔船排查清单、隐患问题和整改清单,落实渔船安全“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渔船生产安全。
下一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强渔港渔船安全监管,切实管好港、管好船、管好人,保障渔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海洋渔业安全管理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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