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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土壤肥料总站)土壤样品检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9-08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1.招标条件

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土壤肥料总站)土壤样品检测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土壤肥料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内容、数量:1批

采购内容主要参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土壤肥料总站)

项目完成时间:接到土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3.磋商方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需具备CMA认证证书;

(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8月27日至 2020年9月2日,每日上午 09: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响应人购买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留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7日上午9:30 ,地点为河北省财政厅(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7楼7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土壤肥料总站)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48号

联系人:李旭光13313112603

招标代理人: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联系人:温经理18031913460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tzgg/202008/202008000174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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