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2020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工作,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县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20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2020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产现状、发展要求等因素,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依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示范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推进规模化、良种化、标准化、产业化、机械化、品牌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产品发展质量效益,示范带动我区农业生产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0〕25号),2020年粮食及园艺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共13个(资金来源统一归类在桂整合〔2020〕25号文“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包含7个粮食、6个园艺作物的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其中宾阳县、象州县、上思县、桂平市、兴业县、八步区、罗城县7个县(市、区)实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隆安县(火龙果)、三江县(茶叶)、苍梧县(茶叶)、田阳区(西红柿)、凌云县(茶叶)、平桂区(蔬菜)6个县(区)实施园艺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水稻创建县要求全年水稻累计创建面积不少于1万亩,其中水稻集中连片面积1000亩至少1片以上。园艺作物创建县要求全年累计创建面积不少于1000亩,作物种植相对集中连片。创建区应当包含优良品种展示示范、提质增效实用技术集成、耕种收全程机械化、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示范、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综合种养示范、主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应用示范以及农产品深加工、品牌创建、现代物流和农业休闲旅游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等内容,要求社会化服务实现全覆盖。创建县可以结合各自条件,有所侧重突出示范推广重点内容。
(一)建设粮食高质高效生产基地。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重点在已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内开展粮食高质高效创建活动,推进创建县水稻产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二)引导恢复双季稻生产。鼓励统筹安排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和双季稻轮作项目,发挥政策同向发力、技术协同攻关的作用,加大对双季稻生产基地支持力度,示范推广稻稻肥、稻稻菜、稻稻油、稻稻薯等轮作模式,加快构建绿色种植制度。聚焦重点县、重点乡镇经营规模主体和关键环节,支持推广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民恢复双季稻生产。
(三)推进经济作物高质量发展。在园艺作物优势产区,建设一批全程标准化示范基地,发展蔬菜、水果、茶叶等特色优势园艺作物,集成示范绿色生产技术模式,辐射带动产业提质增效。
三、创建内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开展社会化服务和技术指导服务,要突出绿色引领、稳产高质、节本高效。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行动,突出抓好“四个全”:
(一)“全环节”绿色高效技术集成。集成整地、播种、育秧、栽培、管理、收获等各环节绿色节本高效技术,总结“最优”种植品种、“最适”种植规模、“最佳”耕种模式、“最少”药肥用量、“最省”人工投入、“最大”综合效益的绿色生产模式。结合当地实际,示范推广水稻工厂化育秧、集中育秧、机插秧、“三控”技术、稻草还田、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综合治理等关键技术。示范推广“稻-稻-鱼”“稻-稻-鸭”“稻-鱼(鸭等)-冬肥”“稻-稻-绿肥”“超级稻+再生稻+绿肥”“稻+稻+马铃薯”等绿色高质高效模式。每个创建县要以1—2项关键技术为核心,集成1—2套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标准化绿色高效技术模式。
(二)“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创建县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推行“五统一”,即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同时探索应用“互联网+”现代种植技术,提高生产组织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创建区粮食作物单产较非创建区高5个百分点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较非创建区高5个百分点,园艺产品优质率较非创建区高5个百分点,每个创建县要认定3家以上“五统一”服务组织。
(三)“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打造。依托项目实施,发展壮大粮食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推行“龙头企业+创建区”“合作社+创建区”等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大力推广优质品种,拓展农业产业多种功能,推进农业产业与休闲旅游、农耕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价值链。加大富硒、绿色、有机水稻基地建设及品牌创建,探索运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促进增产增效、节本增效、提质增效。
(四)“全县域”绿色发展方式引领。以绿色理念为引领,围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减污、省工节本”,在创建区全面推行节肥、节药、节水、节膜、节本技术,示范带动全县种植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区化肥使用量较上年减少2%,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每个创建县要结合创建作物认定3个以上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资金使用管理
创建县项目资金350—400万元,合计4800万元。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0〕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112号)执行。各项目县要明确项目资金的方向、内容与时间期限,确保年底前项目实施完成、资金合法合理支出完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农〔2017〕242号)要求,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补助资金纳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范围。承担创建项目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应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脱贫攻坚规划,优先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承担创建项目的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不再整合,可直接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区级统筹、县级实施、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自治区制定区本级实施方案,并成立专家指导组,抓好指导服务。承担绿色高质高效创建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组长或成员在关键季节和重要生产环节要到创建区检查项目实施情况1次以上。要成立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的实施小组,以县级农技推广单位为主的技术指导组,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各创建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商财政部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呈报本县人民政府审定,原则上实施方案要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或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农业农村、财政两部门联合印发。正式方案印发后,于8月31日前连同《2020年广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计划表》(附件2)一并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强化指导服务。自治区相关业务处站所及时制定下发区本级创建作物技术指导意见或方案,并在创建作物生长期内,组织专家巡回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创建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创建作物生长期内组织专家巡回指导1次以上。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三)强化日常管理。创建县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强化进度调度,县级实施方案印发后每月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1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简报。在项目实施中,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的,由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报本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备案。
(四)强化资源整合。发挥项目集聚效应,整合高标农田建设、乡村振兴、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农药零增长、土壤改良与培肥示范等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绿色高质高效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增加信贷、保险等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技术和服务创新的投入。
(五)强化监督考核。适时开展县际间交叉督导检查。创建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测产验收有关工作,在每季作物收获期间组织县农业农村、财政等有关部门专家开展测产验收工作,形成测产验收报告。整个项目实施结束后,各创建县按照本县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计划任务、建设内容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连同年度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创建县在开展项目总验收的同时,按照《2020年广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绩效考评表》(附件3)内容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在各创建县自评的基础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现场核验及综合评价。各地的项目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各地涉农项目申报立项的依据。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按照全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标牌样式(附件4),树立示范标牌,便于宣传展示和监督检查。要大力宣传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每个创建县要认真总结典型集成模式,并形成经验材料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同时,每个创建县至少报送2篇宣传材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择优采用,通过广西农业信息网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其他事项。各创建县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及进度推进等协调管理工作。同时,要落实项目实施具体负责人和信息报送具体负责人,于每月25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工作简报,9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宣传材料。
附件:1. 2020年广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2.2020年广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计划表
3.2020年广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绩效考评表
4.全国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标牌(样式)
附件1
2020年广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20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的通知》要求,成立2020年广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家指导组,负责制订全区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技术方案或指导意见、指导各创建县(市、区)开展技术攻关和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的组装、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培训及参与项目检查、测产验收等工作。专家指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宾士友 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副组长:陈振东 自治区农科院蔬菜所所长、研究员
陈东奎 自治区农科院园艺所所长、研究员
祁广军 自治区种子管理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黄光鹏 自治区植保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徐世宏 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推广研究员
韦静峰 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成 员:江立庚 广西大学农学院教授
梁天锋 自治区农科院水稻所副研究员
郭小强 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副站长长、推广研究员
王华生 自治区植保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
李明灌 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
陀少芳 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高级农艺师
伍华远 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四级调研员、推广研究员
庞华莒 自治区种子管理站推广研究员
杨为芳 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推广研究员
陈世凡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推广研究员
黄 严 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附件2
2020年广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
目标计划表
总体目标:示范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项目区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区水稻、水果、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创建面积 | ××万亩 | |
指标2:推广绿色关键技术 | ××项、××万亩(按每项多少面积填)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创建区产量水平 | ××公斤/亩,比非创建区高××% | ||
指标2:创建区机械化率 | ××%,比非创建区高××% | |||
指标3:订单种植及社会化服务覆盖率 | 订单种植及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1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时间 | 2020年8月 日前 | ||
指标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 | 2020年11月底前 | |||
成本指标 | 指标:创建区财政资金支出控制数 | (按项目资金安排数填)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创建区亩生产成本下降 | 平均种粮成本降低 ××元/亩 | |
指标2:增加农民种植收入 | 达到户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提高创建县种植积极性 | 全县粮食(等)面积保持在 ××万亩 | ||
指标2:提高种植的组织化、标准化程度 | 有××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万亩订单(或联合)生产 | |||
指标3:促进三产融合 | 带动××吨产品加工 | |||
指标4:促进品牌创建 | 新增××个产品实现“三品一标”认证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 %以上,同比增加××% | ||
指标2:发展冬种绿肥 | ×× 万亩左右,同比增加×× | |||
指标3:化肥使用量 | ×× 公斤/亩左右,同比减少×× | |||
指标4: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X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保障粮食安全和优质农产品供应 | 提高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项目区农民对创建项目的知晓率 | 85%以上 | |
指标2:项目区农民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 | 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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