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治保障”并要求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标志着新时代我国经济建设和法治发展都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历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与我国改革开放进程尤其是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相辅相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与这些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国还存在诸如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法治保障不健全等问题,我们要在新时代通过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给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以法治保障。
二、完善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体系
●市场经济根本上是法治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完善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体系。此次,《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并作出具体要求。
●从立法上赋予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平等地位并平等保护。●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法规。●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制定和完善各领域各方面法律法规。●学习贯彻民法典。
三、健全执法司法对市场经济运行的保障机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此次,《意见》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优化配置执法力量,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对市场主体之间产权纠纷的公平裁判,完善涉及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公民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过程中所提出的最新要求。●依法行政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治体系的重要前提。●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四、全面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此次,《意见》特别强调,要从五个方面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提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审计全覆盖。●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动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完善发展市场经济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需要完善发展市场经济监督制度和监督机制。《意见》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监察法实施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监察法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同样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领导人民探索、建立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法治建设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在国家发展的战略、策略、战术、技术各层面同时展开,客观上需要坚持党的领导。
●只有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才能够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下,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程中,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为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驾护航。
(原载《党课参考》2020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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