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警示教育是加强反腐败工作和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亦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需要。当前,各级各部门都将警示教育作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但警示教育方式“千人一面”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参观廉政基地、监狱和看守所似乎成为警示教育的“标配”,“同质化”倾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警示教育效果。
警示教育“千人一面”的背后,折射出的是警示教育思路不清、措施不够。部分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只重过程、不重结果,仅将警示教育作为必须完成任务,未从反腐倡廉和队伍建设的高度看待警示教育。其实,从很多落马领导干部身上不难看出,涉腐往往就在于思想放松的“一瞬间”,一步错、步步错,最终越陷越深。开展警示教育就是要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戴上“紧箍咒”,通过抓早抓小将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开展好警示教育,需要“因材施教”。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从事工作岗位各异,同一单位党员干部年龄也有大小之分。一般来说,中青年党员干部对互联网、APP等新兴手段容易接受,而老同志更习惯于传统教育方式,所以警示教育要针对党员需求和特点突出实效性,根据不同岗位、年龄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式,实施分区分级警示教育。
开展好警示教育,还要“因地制宜”。警示教育不可能脱离一时一地的客观条件而开展,警示教育既要讲求实效,又不能不顾实际盲目开展,更不能一味求新求异。各级党组织应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所在部门单位具体条件创造性开展警示教育,比如:在不通网络的边远地区,开展远程警示教育显然不现实,但传统的大喇叭广播、播放宣传片、开设讲座等方式也是不错的选择。警示教育形式多样,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式,只要适合所在部门单位、能让党员干部入脑入心的就是好方式。
开展好警示教育,更要“因势利导”。“因势利导”就是要紧跟形势,让警示教育如春风化雨般潜入人心、净化灵魂,收到事半功倍之效。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这是新形势下,中央纪委对警示教育提出的重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跟形势变化,对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深度“扫描”,找准“病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警示教育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只有拿出常抓的耐心和韧劲,在精准上着力,在实效上用功,方能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侯德国(景洪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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