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是统筹全盘工作的总抓手,要有很强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奋发有为,形成“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浓厚氛围,创造更多高质量发展成果。今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不断完善和改进综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引领作用,以高标准高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德州市武城县以考核内容科学化、考核方式精准化、结果运用高效化作为综合考核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持续改进考核办法,在内容设置上,紧密围绕省市县重点工作,联系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优化指标体系,通过考核让“行动缓慢的”加快步伐,让“缺乏创造的”打开思路、有所突破。在方式方法上,树立过程导向,坚持事与人相结合,奖惩分明,努力让考核更加符合发展规律。让考核“指挥棒”作用更加务实精准有效。
改进考核办法,坚持精准对接。深入传导压力、凝聚合力,2020年度武城县考核办法在综合研判市级考核指标体系,逐项分析,逐项落实基础上,结合全县实际和工作部署对市考指标进行了全面精准的对接。继续加大市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将承担全市考核情况量化列入对县直部门考核,在结果运用中对市考成绩优秀、较差的责任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等次或物质奖惩。综合考核物质奖励参照市级共进共退原则,全县综合考核物质奖励与全市综合考核成绩挂钩。
优化指标体系,注重差异考核。在指标体系上,充分考虑各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不同、担负的考核任务不同等现状,对不承担全县招商引资任务或不承担迎接全市考核任务的县直部门单位继续实行差异化考核,对部分共性指标权重实行差异化分配,实现考核公平公正;杜绝“平衡分”“人情分”,定量指标要求最高分和最低分分差不能低于指标权重的20%,定性指标“好”等次不得超过指标考核对象的30%。
加大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奖惩的力度越大,考核的威力就越强。对综合考核“一等”“二等”“三等”和进步奖的镇街区,按照政策落实物质奖励,对综合考核“一等”和进步奖的镇街区按照政策适当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综合考核“四等”镇街区取消发放物质奖励,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并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综合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对综合考核“较差”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取消发放物质奖励,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一年内,一般不考虑单位人员的提拔重用、公务员晋升职级等。(中共武城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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