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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发挥监督职责 统筹衔接“四项监督”

2022-07-13 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纪委监察网

  近年来,平罗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监督首要职责定位,把监督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探索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的方法路径和有效机制,持之以恒统筹推进“四项监督”,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治理效能。

  围绕监督质量和效能,推动构建“四项监督”网络。一是整合监督力量。制定《关于推行监督检查协作区的实施意见》,建立监督检查协作区机制,充分整合监督力量推动监督下沉。通过开展重点任务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查周”活动,采取乡镇交叉互查、领导班子包抓监督重点村、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职能部门等多种监督方式,累计督查反馈问题141个,印发督查整改通知书32期,进一步释放监督震慑,发挥“治本”功能。二是创新监督方式。研究制作《平罗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手册》发放至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明确12项监督内容、9种监督方式、4种监督方法、4种监督结果运用形式,列举35类80余项问题表现形式,使监督工作有了规范的“操作指引”。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建立“派单式”监督机制,向监督责任科室派发专项监督《任务交办单》,照“单”开展专项监督并反馈监督情况;配套建立“月汇报”机制,监督责任科室按月向责任领导汇报监督工作推进情况,有效补足监督短板、增强监督实效。四是深化派驻监督。制定《平罗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激发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和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幅提升派驻监督质量和成效。

  围绕巡察监督成果运用,推进“四项监督”深度联动。一是注重巡前信息双向共享。在巡察前以情况通报会、书面通报等形式向纪委监委征询被巡察单位的基本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巡前积极联动,及时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提升巡察监督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注重巡中联动配合。建立重要问题线索提前介入机制,及时向纪委监委移交巡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并就重要情况同纪委监委会商分析,提高线索成案率;同时,纪委监委在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时注重分析巡察报告、听取巡察组意见,避免出现重复调查导致力量分散问题。三是注重巡后合力督整改。出台《平罗县纪委监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做实日常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形成巡察监督发现问题、纪检监察监督整改问题的良性互动。县纪委监委联合巡察办对十四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对前十轮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围绕统筹纪律和监察监督,推进“四项监督”向基层延伸。一是注重纪法衔接,对审查调查工作进行一体化设计、全流程再造,设计《平罗县纪委监委执纪执法审批及文书用印一览表》,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出台了《中共平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平罗县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暂行)》《平罗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编制《平罗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平罗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严格12项调查措施审批和使用程序,使部门之间、案件办理环节之间形成既协调衔接又监督制约的规范运行机制。二是做实“提级监督”。坚持将监督向村级覆盖,对6个资产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城郊村、富裕村、移民致富提升重点村进行提级监督,以对口协作区为监督单位,定期监督村级“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对提级监督村的36名村“两委”成员建立廉政档案,对涉及试点村的4件问题线索提级受理、提级办理。三是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覆盖,坚持自上而下、下沉一级的巡察方式,在第十一轮巡察中被巡察单位的15个二级单位一并延伸巡察,发现问题73个,以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促进管理优化和工作质量再提升。(平罗县纪委监委刘冉)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207/t20220707_569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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