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我国于1997年12月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将生猪屠宰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对规范生猪屠宰行为,取缔私屠滥宰,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先后经过四次修订,现行版本是经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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