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2年烟草抗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纪委监察局及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烟草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烟草抗旱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烟草抗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依法合规,发挥效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更好地为推进富民强县服务。根据《关于印发楚雄州2012年烟草抗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楚纪发〔2013〕4号)的部署和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烟草公司抽调人员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县2012年烟草抗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上级下达的资金
2012年1月至12月期间上级下达的烟草抗旱救灾资金:1、《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民政局楚雄州水利局关于下达抗旱救灾省级捐赠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2〕79号);2、《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关于下达干旱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楚烟司〔2012〕68号);3、《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关于兑现2012年烟叶生产抗旱机耕补贴资金的通知》(楚烟司〔2012〕92号);4、《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关于追加2012年烤烟抗旱救灾资金的批复》(楚烟司〔2012〕106号); 5、《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关于追加2012年抗旱救灾补贴资金的通知》(楚烟司〔2012〕189号)。
(二)县级下达的资金
2012年1月至12月期间县级下达的烟草抗旱救灾资金:1、《楚雄州烟草公司捐赠烤烟抗旱救灾资金》(双财社〔2012〕72号);2、《省级捐赠抗旱救灾资金小水池(窖)工程建设资金》(双财社〔2012〕95号);3、《楚雄州烟草公司双柏县县分公司拨付抗旱水窖水池补贴资金》(双烟司纪﹝2012〕1号);4、《第一期抗旱育苗资金》(双烟司纪﹝2012〕2号);5、《第二期抗旱预整地、抗旱移栽资金》(双烟司纪﹝2012〕3号);6、《第三期抗旱保苗资金》(双烟司纪﹝2012〕4号);7、《第四期抗旱资金》(双烟司纪﹝2012〕5号);8、《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双柏县分公司、双柏县水务局、双柏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2年蓄水情况报告》(双烟司﹝2012〕16号)9、《关于下达州级补助第二批抗旱救灾捐赠资金的通知》(双财社﹝2012〕186号);10、《关于下达州级补助第二批抗旱救灾捐赠资金的通知》(双财社﹝2012〕187号)。
二、检查内容
(一)抗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专人负责、账款相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是否建立健全能够反映发放时间、去向用途、使用效果等情况的救灾资金台账档案;有无救灾资金私存或个人保管等问题。
(二)抗旱救灾资金是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拨付和使用,是否存在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挤占、挪用、滞留、截留、贪污、私分等问题。
(三)抗旱救灾资金是否按政策标准发放,有无优亲厚友和平均分配等现象;救灾资金发放是否做到严格程序、登记造册、张榜公示、阳光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抗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的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管理使用上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和安全隐患、漏洞。
三、检查时间和方法
此次检查从2012年5月27日开始至31日结束。检查采取“一查(查政策规定要求落实情况、以及查账、表、册登记情况,核实有关数据)、二看(看项目实施现场和痕迹管理资料)、三走访(走访群众了解救灾资金落实情况)、四座谈(与干部群众座谈了解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或明察暗访等方法,对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核实了解烟草抗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检查妥甸镇、大庄镇、法脿镇。
组 长:丁政伟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苏泽鑫 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杨祖跃 县烟草分公司财务科科长
李应友 县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股股长
第二组:负责检查鄂嘉镇、大麦地镇。
组 长:席家新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县烟草分公司副经理纪检组组长
成 员:苏林生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七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
杨云儒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第三组:负责检查安龙堡乡、爱尼山乡、独田乡。
组 长:张文琴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普文荣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三纪工委副书记、监
察分局长
覃 斌 县烟草分公司安全监督科科长
第四组:负责检查县民政局、县烟草公司。
组 长:赵浩朝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六纪工委书记
成 员:施福安 县审计局副局长
杞文美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六纪工委副书记
检查工作车辆由组长所在单位负责安排,到各乡镇、各部门检查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并负责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检查组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的高度来认识此次烟草抗旱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积极主动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端正态度,密切配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端正态度,按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提供有关资料,客观如实地回答检查组提出的询问,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延误、不得推诿扯皮,更不能隐瞒、干扰检查组开展工作。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整改、积极采纳。对违反有关规定者,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认真履职。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把解决问题作为主要目的,突出重点,务求工作实效,严明工作纪律,扎实认真地完成这次重点检查任务。要根据所下达的资金和项目,逐一对照检查,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查明资金的用途和去向。对发现有挤占、挪用、滞留、截留、贪污、私分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组要及时报告情况,如知情不报或帮助隐瞒的,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5月31日前报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
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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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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